就任大元帥,宣言戡定內亂,恢復約法
就任大元帥,宣言戡定內亂,恢復約法
中華民國六年
一九一七年
九月十日
52
是日,先生率海陸軍武官由黃埔乘軍艦抵廣州市,至東門外國會非常會議議場,舉行大元帥 就職典禮。方聲濤任警備司令,警戒一切。先生就職後,依照「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之 規定,於次日特任各部總長如次:
外交總長 伍廷芳
內政總長
孫洪伊
財政總長
唐紹儀
交通總長
胡漢民
陸軍總長
張開儒
海軍總長
程璧光 旋又任命:
秘書長
章炳麟
參軍長
許崇智
參謀總長
李烈鈞
海軍總司令 林葆懌
衛戍總司令 方聲濤
籌餉總辦
李耀漢
親軍總司令 李福林
川、滇勞軍使 吳宗慈 王 湘(註七十)
先生並以廣州河南士敏土廠為大元帥府。部署略定,發佈就職通告曰:「國會開議,以文為 海陸軍大元帥,責以戡定內亂,恢復約法,奉迎元首之事。文忝為首建之人,謬膺澄清之責, 敢謂神州之廣,無有豪傑先我而起哉!徒以身與共和死生相係,黃陂為同建民國之人,於義猶 一體也。生命傷而手足折,何痛如之!艱難之際,不敢以謙讓自潔,即於六年九月十日就職。 冀二三君子,同德協力,共赴大義。文雖駑鈍,猶當荷戈援枹,為士卒先,與天下共擊破壞共 和者。」(註七十一)
(註七十)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五──一六頁);「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
(中央黨史會藏)。
(註七十一) 王景濂、唐乃霈:「中華民國法統遞嬗史」,七三頁,民視社,民國十一年八月,無錫;「國父全集」
第二冊,六一──六二頁,就職通告文依後者為準。
國父年譜
下冊
0944-0946
翌日(二日)選舉元帥,唐繼堯得九十三票,陸榮廷得七十六票,均當選為元帥。(註六十七)依「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第二條,應選元帥三人。餘一元帥是日未選,所預定者本為程璧光。但程派代表對國會表示不願居此名義,國會乃從緩議。(註六十八)
九月六日 廣東省議會舉胡漢民為省長,不就。
廣東省議會是日選胡漢民為廣東省長,惟先生以統一軍政機關成立之際,亟需漢民助理,且不欲因省長一職招致桂系反對,漢民亦不欲就職,故向省議會請辭。廣東省長一職,由省議會改選李耀漢署理。(註六十九)
九月十日 就任大元帥,宣言戡定內亂,恢復約法。
是日,先生率海陸軍武官由黃埔乘軍艦抵廣州市,至東門外國會非常會議議場,舉行大元帥就職典禮。方聲濤任警備司令,警戒一切。先生就職後,依照「中華民國軍政府組織大綱」之規定,於次日特任各部總長如次:
外交總長 伍廷芳
(註六十七) 鄒魯:「中國國民黨史稿」第三篇,一○七五──一○七六頁;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五頁)。
(註六十八) 吳宗慈:「護法計程」(「革命文獻」第四十九輯,四二○頁)。
(註六十九) 先生民國六年九月七日覆葉獨醒函(「國父全集」第四冊,五○二頁)。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四四
內政總長 孫洪伊
財政總長 唐紹儀
交通總長 胡漢民
陸軍總長 張開儒
海軍總長 程璧光
旋又任命:
秘 書 長 章炳麟
參 軍 長 許崇智
參謀總長 李烈鈞
海軍總司令 林葆懌
衛戍總司令 方聲濤
籌餉總辦 李耀漢
親軍總司令 李福林
川、滇勞軍使 吳宗慈 王 湘(註七十)
(註七十) 邵元冲:「總理護法實錄」(「革命文獻」第七輯,一五──一六頁);「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
(中央黨史會藏)。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四五
先生並以廣州河南士敏土廠為大元帥府。部署略定,發佈就職通告曰:「國會開議,以文為海陸軍大元帥,責以戡定內亂,恢復約法,奉迎元首之事。文忝為首建之人,謬膺澄清之責,敢謂神州之廣,無有豪傑先我而起哉!徒以身與共和死生相係,黃陂為同建民國之人,於義猶一體也。生命傷而手足折,何痛如之!艱難之際,不敢以謙讓自潔,即於六年九月十日就職。
冀二三君子,同德協力,共赴大義。文雖駑鈍,猶當荷戈援枹,為士卒先,與天下共擊破壞共和者。」(註七十一)
九月十一日 任命軍政府各部次長。
是日發布大元帥令,任王正廷為外交次長,居正為內政次長。外交總長伍廷芳未到任前,由次長王正廷暫行代理。內政總長孫洪伊未到任前,由次長居正暫行代理。(註七十二)
九月十二日任命陳炯明為第一軍總司令。(註七十三)
(註七十一) 王景濂、唐乃霈:「中華民國法統遞嬗史」,七三頁,民視社,民國十一年八月,無錫;「國父全集」
第二冊,六一──六二頁,就職通告文依後者為準。
(註七十二) 「軍政府公報」,第一號。
(註七十三) 「大元帥府特任職務一覽表」。
國父年譜 民國六年(一九一七) 五十二歲 九四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