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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妥為保護接待法國飛行家令 det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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飭妥為保護接待法國飛行家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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詮釋資料說明
題名

飭妥為保護接待法國飛行家令

生平歷程
革命之再起北上與逝世
文件類型

公牘

民國日期

013/05/12

西元日期

1924/05/12

國父年歲

59

全文內容

飭妥為保護接待法國飛行家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航空局局長陳友仁。為令行事:查法國飛行家擬來廣州,前由駐粤法領事函致該廣東省長請予保護。現據該外交部長呈稱:該飛行家已由印度起程,不日抵粤,應由軍政部長迅速轉知各軍隊,於該飛機經過防地時妥為保護,並由外交部航空局分別查照,妥予接待。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注釋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一○號。

相關人名
伍朝樞陳友仁程潛楊庶堪
相關地名
印度法國廣州廣東
相關專有名詞
大本營大本營外交部大本營軍政部航空局
出處

國父全集

冊數

第七冊

頁次

204-205

檢索詞出現頁次

飭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查明威遠沙角兩砲臺擅收往來船貨費用飭將收
過款項退還嚴禁以後不得濫徵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九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為令飭事:據廣東省長楊庶堪呈稱:「為呈請事:現據粤海關稅務司巴爾函稱:據常關副稅務司呈轉「興合」、「利商」兩渡商分詞呈稱:『竊民渡等于本月十四日由港啟行返省,行至沙角地面,忽被威遠砲臺駐兵着照原納釐稅減半收費,方准開行。計興合渡繳納毫洋二十八元,利商渡繳納毫洋二十四元,均有收據。查額外征稅,係屬非法,歷經帥令禁止。今復巧立名目征收伙食費,不特顯違禁令,即稅收亦蒙影響。除照案函請軍政部查禁外,合將原呈二件,收據一紙、照錄一摺函送察核,立行禁止並飭該砲臺駐兵將所收之費,交由本關轉給該渡船等收領,實為公便』等情。據此,查威遠、沙角兩砲臺對于船渡濫行征費,殊屬顯違禁令,妨碍稅務,亟應嚴禁。據函前情,除函復外,理合抄具原摺轉呈察核,伏冀令行各該砲臺長官歷行查禁,並飭將收過款項交還具領,以符明令,而維稅收」等情。據此,當經指令「呈悉。威遠、沙角兩砲臺膽敢藉口伙食不足,擅向往來船貨勒收費用,實屬顯違禁令,貽害商旅。仰候令行軍政部查明,飭將收過款項退還,並嚴禁以後不得再行濫征。如違即予拿辦,以肅軍紀可也,此令」等語,除指令印發外,合行令仰該部長即便遵照查明嚴禁,仍將辦理情形報查。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九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三號大元帥訓令第二○八號。

飭妥為保護接待法國飛行家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令廣東省長楊庶堪、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大本營外交部長伍朝樞、航空局局長陳友仁。為令行事:查法國飛行家擬來廣州,前由駐粤法領事函致該廣東省長請予保護。現據該外交部長呈稱:該飛行家已由印度起程,不日抵粤,應由軍政部長迅速轉知各軍隊,於該飛機經過防地時妥為保護,並由外交部航空局分別查照,妥予接待。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國父全集 二○四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一○號。

核覆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呈請通緝已撤第七師第二十七團
團長歐陽洪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呈悉。據稱已撤該軍第七師第二十七團團長歐陽洪烈臨陣捲款潛逃,復敢降附北敵,實屬不法。仰嚴令飭軍政部通行各軍,一體嚴緝,務獲究辦可也。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指令第四六三號。

飭嚴緝潛逃投敵團長歐陽洪烈令(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二日
  令大本營軍政部長程潛。為令飭事:案據中央直轄滇軍第三軍軍長蔣光亮呈稱:「案據職部第七師長李根雲呈稱:
為呈請通緝以肅軍紀而弭隱患事。竊職部二十七團團長歐陽洪烈前以臨陣潛逃呈報撤差拿辦在案。嗣查該團長缺額蝕餉幾及百名之多,並將團部伙食公款席捲而逃,當即一面派員四出跴緝,一面飭新委團長黃子榮切實查報去後,茲據探報稱:該撤團長歐陽洪烈由粤逃港,投效北敵,潛謀不軌等情。查該撤團長歐陽洪烈臨陣潛逃,缺額蝕餉,投效北敵,圖謀不軌,實屬有意為惡,不法已極,應請鈞長分別轉呈咨令一體上緊協緝,務獲解辦,以肅軍紀而弭隱患等情。據此,查該團長身膺重職,臨陣潛逃,拐帶公款,已屬罪大惡極,乃不知革面洗心,竟敢投效北敵,謀為不軌,實屬罪無可逭,除分令所屬各部隊從嚴偵緝外,理合備文呈請帥座轉令各軍飭屬嚴緝,務獲究辦」等情。據此,除指令照准外,合行令仰該部即便遵照通行各軍,一體嚴緝,該歐陽洪烈務獲究辦。切切。此令。中華民國十三年五月十二日。
(註一) 據「大本營公報」第十四號大元帥訓令第二一一號。

諭知公安局長禁止何俠發起廣東軍官同志聯盟社(註一) 民國十三年(一九二四年)五月十三日

公牘(下) 民國十三年五月 二○五